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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8814vip官方网站登录委员会 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2024-04-12 11: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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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2023712,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指出公司存在4个方面、39项问题,提出了4点整改意见。公司党委高度重视,主动认领问题,逐条精准施策,扎实推进整改、构建长效机制,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开如下:

一、巡察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公司党委专门成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董事长杨伟新同志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李建中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建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公司各单位(部室)、全资及参控股(含代管单位)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将巡察反馈意见和杨伟新同志的表态发言,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支部,先后召开党委会、民主生活会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反馈意见,公司党委第一时间行动,逐条讨论、剖析根源、深刻反思,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达成高度一致。印发《贯彻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平水发〔202337号),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拉出清单,就39项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协同单位和整改期限,确保任务清晰明确、措施有的放矢、结果高质高效。公司党委定期召开整改落实推进会,听取牵头部门进展情况的汇报,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层层传导压力,形成整改合力,倒排时间节点,完善销号制度,确保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三)注重长短结合,坚持标本兼治。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限时解决,确保3个月内整改到位;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按照整改措施持续用力、抓实抓好。同时,在强化“当下改”的基础上,探索“长久立”的机制,加大治本力度,注重根本建设、基础建设、长远建设,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实现整改一个问题,推进解决一类问题,健全完善一方面制度。整改期间,公司出台10项管理制度,印发处理通报2个,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共4个方面、39项主要问题。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已到整改期限的26项问题全部整改完毕,未到整改期限以及“立即整改、持续推进”的事项正按计划积极推进,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贯彻落实国企改革发展决策部署有差距,深化国企改革不彻底

1.未履行董事会决策程序。涉及公司重大事项党委会前置研究后,未按照“三会一层”分工执行决策程序,未召开董事会就付诸实施,党组织意图和出资人的意见没有被合法体现在公司治理中。如“市区东部工业供水改造工程”“联合湛河区城乡一体化工程”“智慧水务一体化平台”等已实现投资,但项目均未履行董事会决策程序;“2780万元账款红冲”“新成立子公司”未按公司法及章程规定履行董事会决策程序。

整改情况

从严贯彻落实《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完善《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严格落实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审议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进一步完善“三会一层”建设,严格执行《董事会议事规则》《经营班子议事规则》《内部决策程序规则》等制度,规范董事会、经理层审议决策事项清单,坚持“三重一大”必须上会集体研究审议,健全党委核心领导、董事会战略决策、经营层执行落实的“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监督有效、运转规范”的现代企业管理体系。目前,公司已与各股东单位进行汇报沟通,提请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有关事项。下步工作中,公司将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和股东单位汇报沟通,提请尽快履行各项程序召开股东会、董事会。

2.董事会运作不规范。20201月以来,平水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以传签形式进行7次,仅以现场形式召开1次。现场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记录未经过与会董事签字确认,董事会决议没有逐项审议且未记录表决情况,签字位置又与议案不在同一页中。20221月以来,平水司以疫情为由未召开股东会、监事会。

整改情况

规范董事会运作。20239月以来,结合公司实际运行情况需求,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对确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与股东单位及各位董事充分沟通对接,先后拟定4期议案提交了各位董事进行审议,经各董事达成一致后将召开董事会进行集中审议。同时,加强对会议记录人员培训管理,进一步规范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杜绝记录、排版不规范情况,并按规定留存会议原始录音。巡察整改以来,公司积极向股东单位和各位董事沟通,已召开1次董事会审议了1项有关事项。下步工作中,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平水公司章程》等规定,及时提请董事会研究审议有关事项。

3.监事会未按要求履职。监事会未按照《公司法》规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且公司监事在项目投资、公司发展战略等重大问题上,对决策和执行的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完善监事会运作,要求监事会各成员密切协同配合,保持信息沟通,做到收集反馈意见渠道畅通。在此基础上,结合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汇集各监事提交的议案,拟尽快召开2023年度监事会。同时,坚持监事会成员列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公司监事参加党委会和经理层办公会议,就“三重一大”事项及公司发展战略等进行常态化监督并及时向董事会、股东会反馈意见,确保监督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4.职工有序参与公司治理欠缺。机构改革方案没有事前征求职工意见,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规范公司治理中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

1)严格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合理化建议奖励制度,加强厂务公开,保障职工民主管理权力,对重大问题、重大决策、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公开。公司已向各基层单位发放一届十次职代会议案征集表,充分征求基层职工对公司发展的意见建议,并将职工反映集中、代表性强的建议纳入拟召开的一届十次职代会中,进一步壮大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的力量。

2)对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事项,在实施前充分征求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和广大职工意见,加强沟通互信,确保让广大职工心里明白,充分理解。如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评聘的具体流程和工作标准,重新修订了《专业技术人员评聘管理暂行办法》,目前正在全面征求公司党委成员、各支部和基层职工的意见建议。

5.不执行投资管理和招投标管理制度。改制后,平水司先后出台了《采购和招投标管理办法》和《投资管理制度》。但2020年以来,平水司违反制度规定,重大项目、重大投资不经过投资委员会、董事会审核,可行性论证不充分。大宗物资采购不经过招标委员会审批就实施。

整改情况

严肃制度管理刚性,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投资决策管理和招标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工作需求,为进一步规范化招投标管理工作,公司对《公司采购和招投标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目前正在征求党委及经营班子意见建议。待修订完善后,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结合年度各项工作开展需要,制定各年度大宗物资采购招标方案,并严格履行各项必要程序落实到位,确保招标过程合法合规。

6.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2021年年初,经历半年修订完善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未经集体商议,决定不予执行。20221月,未经集体充分研究,决定改变原有安全无事故兑现奖发放方式,直接执行按等次发放,引起水表检定站职工聚集事件。

整改情况:

从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重大事项。从严贯彻执行集体决策事项,杜绝走过场、搞变通、打折扣情况,维护制度管理刚性。《专业技术人员评聘管理暂行办法》已再次拟定草案,目前正在充分征求基层职工意见建议,待修订完善后印发执行。

7.重要人事任命违反程序。202135日,未经市委组织部提名,直接由党委会、董事会决定聘任副总经理2名。

整改情况:

111日,公司召开党委会审议通过了《非市管副总经理级高管聘任程序》,明确聘任副总经理级高管的具体程序。在下步工作中,公司将从严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及规定,规范副总经理级管理人员的任命程序,及时上报市委组织部进行审批备案。

8.深化内部改革缺乏系统思维。内部机构改革缺乏整体设计、通盘考虑,致使部室撤并、职能整合频繁,一年多内先后11次下发子公司及机构改革文件,企业管理部先后更名2次,最后又回到原来的名字,管网普查中心、网络信息中心于20213月成立1年后被撤销,以致干部职工在巡察谈话中说不清二级机构、子公司的名字和具体职能。

整改情况:

根据“国企改革三年攻坚”及优化供水营商环境等有关工作要求,目前,公司内部改革工作已按照上级要求全部完成。下步整改中,公司将在日常生产经营中深入研究国家、省、市有关供水行业发展改革方向及政策导向,提前预判改革形势并通盘考虑,在贯彻执行上级各项要求部署的同时,完善内部机构设计,避免频繁部室撤并、职能整合,确保平稳、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9.一人身兼多职、监督缺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1人兼任组宣人事部部长、纪检监察审计室主任、工会副主席;1人既是技术工程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又是法务合约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还是子公司豫鹰实业监事,统揽公司投资项目整个审批程序的执行过程,包揽项目立项、可研、招标、合同签订审核、预决算审查等。

整改情况:

公司严格落实组织程序,在充分征求经营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于91日召开党委会,审议通过了调整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岗位相关事宜,任命了1名专职纪检监察审计室主任,专职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技术工程中心、法务合约中心各设1名负责人主持工作。后续工作中,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优化中层管理人员配置,构建更加合理的中层管理人员团队。

10.领导带头学法意识不强。近年来,平水司没有组织过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学习《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各级管理人员对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职责权限了解不多。

整改情况

进一步增强全员学法普法用法意识,制定了《公司法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公司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试行)》,对公司全体职工学法、懂法、用法、守法进行了明确要求。与此同时,713日,公司聘请了专业律师对党委、经营班子开展《公司法》《公司章程》专题培训学习,取得良好成效;公司党委及各支部(总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系统学法普法培训计划,学习《宪法》《民法典》《公司法》等法规,以及《城市供水工作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供水行业政策文件,尤其是公司上下系统深入学习了《公司章程》,更进一步增强了工作中依法行事的自觉。下步工作中,公司将继续进行全员法治建设培训,开展普法学习,并结合实际将学法普法纳入中层管理人员应知应会考评等工作中,形成浓厚学法用法氛围。

11.未依法履行职权。平水司作为全资子公司的股东,没有定期听取子公司执行董事工作报告,未要求子公司报告经营计划、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策报告、公司经营情况等。平水司对下属二级和三级公司掌握情况不全,报送交叉股权情况时遗漏二级公司“智能停车场服务公司”和三级公司“鹰翔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部分子公司“三会一层”职能设置缺失,子公司章程对公司类型、股东职权、董事会职权、经理层职权规定含糊不清。

整改情况:

1)定期听取子公司执行董事报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各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派驻全资子公司执行董事、监事向股东会报告制度》(平水字〔202362号),明确要求各子公司要定期向股东汇报经营情况,定期上报经营计划、预决算方案、“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等,进一步规范子公司依法行权履职能力。

2)加强子公司管理。巡察期间,鹰翔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和平水智能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均处于注销阶段,故未及时上报有关信息。目前,公司已印发《公司派驻全资子公司执行董事、监事向股东会报告制度》,明确要求了子公司负责人定期汇报经营情况和重要工作进度,确保公司上下信息统一、不出纰漏。

3)完善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各子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修订完善了各自《公司章程》,明确了公司类型、经营范围、股东职权、董事会职权、经理层职权,规范了“三会一层”权责边界等。

12.合法性审查不到位。大量合同签订不规范,存在法律风险。如尼龙新材料开发区供水特许经营协议中特许经营权的有效期空白;平水司与平煤神马建工集团、福建晋江市石英砂实业有限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未签署生效日期;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中乙方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当事人地址、电话、开户银行等重要信息缺失;平水司工业品买卖合同没有日期,平水二供公司工业品买卖合同日期空白等。

整改情况:

1)认真梳理近年来公司签订的各项合同及协议,对存在纰漏或法律风险的进行了补充完善。与尼龙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尼龙城水务公司充分沟通,补充了特许经营协议中的有效期期限;与平煤神马建工集团、福建晋江市石英砂实业有限公司等合同方达成一致意见,补充协议的各项有效信息,完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工业品买卖合同等有关信息,确保合同合法合规,规避其他风险。

2)制定《公司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管理办法(试行)》,加强法律顾问审查的专业性和职业性,进一步强化合同审查,杜绝类似瑕疵出现,防范法律风险。

(二)主责主业不聚焦,辅业落实市场化经营要求不到位

13.推进管网空白区建设滞后。截至20236月底,平水司管网空白区域面积达42平方公里,占城区总面积的9.97%20201月至20237月期间,平水司新拓展用户共231户,全是卫东所新拓展用户。

整改情况:

1)委托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编制了《平顶山市城市给水工程专项规划》,并提交我市有关部门进行审核。该规划通过实施后将推进我市城区供水管网向外延伸扩展,进一步提升供水管网覆盖范围。下步工作中,公司将积极与我市城管等部门沟通对接,力争尽快审核通过该项规划,并积极筹备后续项目建设的准备工作,不断扩大我市供水管网覆盖范围。

2)加快开展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配合湛河区政府实施了“湛河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总投资约1亿元,该项目完成后可覆盖城区南部61个行政村,拟于2024年底前竣工运行。目前,已有15个行政村正在进行供水管网建设,其中6个行政村已验收通水,其他行政村原则上可于20246月底前通水运行。

3)公司已于2019-2021年在平安大道东北部铺设了DN400-800mm供水干管,待周边用户提出用水需求后可迅速铺设分支管网满足用户需求。

14.违背市场规律致使供水市场逐渐萎缩。2020年以来,党委没有充分认识把握市场规律,利用在本地供水服务的市场支配地位,对不同售水主体执行同城不同价,如对平煤供水分公司执行2.2/m3、尼龙城水务有限公司第一阶梯执行2.9/m3,而对新城水务有限公司执行1.45/m3,供水定价超出平煤供水分公司、尼龙城水务有限公司2家企业承受能力,导致2家企业不愿由平水司供水,平水司售水量及售水收入出现明显下滑。2021年利润总额约 9523 万元;2022年利润总额约为134万元,同比利润减少98%2021年、2022年,平水司向尼龙城水务公司日平均供水量1.05m32023年以来日平均供水量降为820m3·

整改情况:

公司立足市场,持续强化各项优化供水营商环境举措,主动与平煤股份供水分公司和尼龙城水务公司深入对接,以互利共赢为原则商定供水趸售价格,力争尽快确定向两家公司的供水价格,并报请我市价格管理单位备案后执行。与此同时,公司主动提升服务意识,加大与其他用户的沟通协商力度,以优质服务赢得更广泛的市场,确保供水量持续增长。

15.供水管网应急抢修能力有待提升 。供水管网抢修施工作业不规范,流程不畅、效率不高。2022915日,管网管理中心因抢修施工缺少科学预判,造成少量污水流入用户管道而发生污水渗漏事故,并引发网络舆情。平水司管理不善,未能有效标记、更新供水管网位置。20221024日,豫鹰实业公司在开源路马庄转盘处施工时,直接挖断DN150阀门,后紧急关闭DN800阀门,造成姚电大道(亚星路至开源路段)两侧用户停水近5个小时。

整改情况:

结合我市供水管网现状,制定并严格执行《公司应急抢修分级预案》和《公司重大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同时,成立应急抢修突击队,加强和规范对供水管道抢修现场管理和指挥,进一步强化了急、难、险情况下反映及处突能力,坚决杜绝污水渗漏、施工断管等情况,做到“小修不过夜、大修控时限”,“无感觉”服务能力有效提升,抢维修效率大大提高。

16.供水稽查不合规。未将违章用水行为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省、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均对偷盗水等违章用水行为规定了处罚条款,但供水稽查大队未按规定上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三年来追缴各类违章用水约527万元,无1例被移交处理。部分违章用户未被追缴“污水处理费”。违反《河南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中“城市污水处理费”相关规定,2021年至2023年未被追缴“污水处理费”有154户,占比62.3%。违章用水水费追缴流程不透明。存在追缴价格标准不一致、询问笔录过于简单、金额认定无计算过程等不规范问题,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

1)及时移交违章用水行为。严格按照《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规定,进一步规范用水稽查程序。公司已向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进行了汇报沟通,明确在今后的供水稽查工作中,除正常对违章用水行为进行水费追缴外,还将详细备案稽查程序和各项资料,并严格按照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违章用水行为及时向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进行移交。

2)按规定追缴污水处理费。目前,公司仅代收居民用户的污水处理费,非居民用户的污水处理费由市城市管理局直接收取。鉴于以上情况,公司严格落实水费追缴程序,追缴居民用户水费中已包含污水处理费并足额上缴市城市管理局,追缴非居民用户水费相关情况按要求及时上报至市城市管理局,由市城市管理局追缴其污水处理费。

3)规范用水水费追缴流程。贯彻落实省住建厅等七厅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打击盗窃城镇公共供水及盗窃破坏公共供水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规定》具体要求,严格按照市发改委印发的我市现行水价标准计算违章用水追缴金额;同时,制定《违章用水现场调查笔录制度》,明确要详细记录追缴金额具体计算过程,保存现场查处的图片资料,规范问询笔录,确保追缴流程合法合规。

17.部分居民用户用水成本偏高。当前居民用户实行阶梯水价,我市年阶梯水价基准值与周边地市相比偏低。我市第一阶梯(0-120m3),而周边地市南阳市(0-180m3)、三门峡市(0-144m3)、郑州市(0-144m3),致使我市居民用户更容易进入第二阶梯,或第三阶梯;本轮巡察又发现平水二供公司对本市21个小区1020户居民超范围收取二次加压服务费(1.2/m3),涉及金额13万余元,造成部分居民用水高于非居民用水情形。巡察期间,巡察组就超范围收取二次加压服务费问题要求党委立行立改。

整改情况:

1)公司已整理了我市目前供水及阶梯水价现状、南水北调原水费、周边地市供水价格及阶梯水价情况等信息,待我市筹备开展水价改革调整时,公司将与价格主管部门充分沟通对接,提请价格主管部门在水价改革调整时同步合理确定我市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基准值。

2)规范二次加压服务费收取。20238月巡察期间,公司已组织了专人对平水二供公司接管的二次供水小区进行排查、测压和技术研究,对一次供水能满足的楼层再梳理。随着我市供水环境的逐渐改善,至20238月,恒大御景半岛、银基誉府等21个混合小区目前一次供水已能够满足低楼层居民的用水需要。针对上述21个小区共1020户混合小区内低楼层住户,平水二供公司不再收取二次加压服务费,按一次水价标准执行。针对已累计收取的约13万元二次加压服务费,平水二供公司分期分批全额退还用户,冲抵后续水费。同时,平水二供公司优化建管运营模式,严格执行标准,在今后新建楼盘的二次供水设计方案制定中,精准界定一次供水楼层,不该加压的坚决不加压,严格按一次水价标准执行。

18.社区直饮水站覆盖率偏低。我市主城5区约有建成小区2066,平水二供直饮水仅覆盖132个小区,安装直饮水设备193台,直饮水站点覆盖率6.39%

整改情况:

1)加快直饮水站建设,以市场化原则,充分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直饮水站点建设方案,自巡察整改至今,已在湖岸新城、供电局社区等小区新安装直饮水站17台,累计在144个小区安装211台,并拟于2024年安装80台,力争具备一定人口规模的小区实现全覆盖。

2)积极向市城市管理局汇报并与平煤股份供水分公司、新城水务公司主动沟通,进一步优化直饮水站运营,配合其他直饮水公司持续提高服务质量,为我市居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安全的供水服务。

19.涉嫌存在强迫交易。平水司利用其负责的供水区域内市场支配地位,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给水工程交由其参控股子公司施工,或必须从子公司采购加压设备,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反映工程和加压设备价格均比市场价高。

整改情况:

从严贯彻落实《平顶山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平政〔200948号)中关于“新建、改建、扩建二次加压供水设施设计方案要经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审查同意,设施竣工后,要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公共供水企业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的规定,明确今后凡用户自建的二次供水系统,公司将在市城市管理局的领导下,按照《平顶山市二次供水技术规范》共同进行验收,凡验收合格的将由公司并网通水并装表计量。待市发改部门将二次加压费用纳入基本水价后,针对全市二次加压小区改造后符合条件的,公司将依法接收到户。

同时,建议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借鉴其他城市二次供水设备采购经验,采取政府公开招标的方式,开展城市二次供水设备准入厂家招标,招标结果向社会公开公示,工程建设单位在招标厂家中自主选择二次供水设备;公司也将持续加强各施工子公司管理,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各施工子公司也将以公平的原则积极参与投标工作,在竞争中求生存。

20.信息公开不充分。对“多人口家庭”用水优惠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查询不便捷,涉嫌故意隐瞒。如没有在“便民服务手册”宣传页中宣传,“掌上营业厅”相关优惠政策又隐藏在子菜单中。

整改情况:

目前,公司已在“便民服务手册”中使用专版宣传“多人口家庭”用水优惠政策;与微信运营服务商对接,公众号主界面“我的用水”板块中增加“优惠政策”一栏,方便用户查阅。同时,公司还在供水服务客服大厅、平水二供客服大厅等窗口单位印制了“多人口家庭”用水优惠政策宣传页,方便来访用户了解相关用水信息。下步工作中,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在客服大厅、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公司网站等醒目位置公示优惠政策、水质水压信息等供水信息。

21.辅业发展较为粗放。平水司党委未有效推动子公司实现市场化转型,支持落实全资子公司作为经营主体的独立经营职能不到位,子公司存在市场竞争能力不强、业务覆盖面不广、成本核算意识弱、同业竞争经营效益不高、管理模式粗放等问题。内部机构改革以来,新成立的平水广达公司、豫鹰实业公司等子公司市场拓展深度不够,主要承接母公司内部工程,省水投工程量年均150亿元左右,2020年以来没有承接过省水投任何工程。子公司对材料的品牌、价格和质量等无决定权,必须使用母公司统一采购的原材料。子公司因岗位工作所需招聘项目经理,整个招聘过程中的公告发布、招聘面试、发文任命全部由母公司实施。

整改情况:

1)各子公司积极承揽外部市场。豫鹰实业中标“湛河区城乡供水一体化改造项目”,总投资约1亿元,建设资金由湛河区政府负责筹集;平水广达公司施工资质由工程总承包三级升级为工程总承包二级,中标电子半导体产业园供水工程,总投资1550万元;平水设计公司启动资质升级工作,拟申报市政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和市政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同时,202310月以来,公司党委、经营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先后赴河南水投集团,向河南水投集团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汇报对接,商议了承揽工程施工事项。

2)规范子公司材料采购。为确保子公司原材料选型符合国家水质安全有关标准,在充分参照行业其他先进企业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公司进一步优化完善“集团管控”采购模式,充分征求子公司意见建议,使子公司充分参与采购全过程管理。目前,公司已拟定了2024年度材料设备招标采购方案,现正在征求子公司相关意见。

3)规范子公司项目经理竞聘。明确子公司项目经理评聘流程,各子公司结合自身工作需求,提出项目经理评聘需求,经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和公司相关会议审议同意后,由子公司具体实施。

(三)管党治党不严,风险防控仍存在漏洞

22.安排部署不到位。2020年以来,平水司党委没有专题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专题听取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汇报。

整改情况:

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作为政治任务摆上重要位置,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公司党委按照上级部署及指示精神,于1020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摘编》、通报了近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党委书记、董事长杨伟新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下步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下步工作中,公司将从严贯彻上级要求,坚持每年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3.个别整改事项推进不力。关于巡察反馈的“解决479.53亩土地资产未纳入改制范围等遗留问题”,整改以来,平水司已推动“有证未纳入改制的288.1亩土地”完成资产确权工作,但剩余的“191.43无证土地”确权工作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

公司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积极与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对接,与无证土地所在地各级政府等开展现场地籍调查,积极推进土地确权及办证工作,力争及早解决遗留问题。

24.执纪问责不严肃20235月,原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副总经理黄勇然因涉嫌私自参与高新区湛南棚户区改造项目接水工程,被撤销职务、调离原岗位,平水司党委没有同步给予其党纪处分。202210月,豫鹰实业公司施工挖断供水管网造成停水事件,统筹安全工作的安委会没有牵头调查处理,而是责成豫鹰实业公司和供水服务中心自行调查,一罚了之后还把豫鹰实业公司认定为当年度“安全生产单位”。

整改情况:

1)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公司于109日召开党委会,审议原平水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副总经理黄某某因涉嫌私自参与高新区湛南棚户区改造项目接水工程问题,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公司安委会于1017日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撤销豫鹰实业公司安全先进单位的决定,撤销了豫鹰实业公司2022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

3)在下步工作中,公司党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严执纪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对违反党纪党规的及时启动问责程序,敢于动真碰硬、铁面问责,维护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25.建设项目程序缺失。近年来,平水司投资决策、管理、监督未按投资管理制度执行(该制度直到巡察结束才提供),部分投资未经投资决策委员会、董事会审核,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准备不充分,项目建设随意性大。

整改情况:

规范项目建设投资管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投资管理制度》规定履行必要审议程序,明确重大项目决策实施前,首先需由公司投融资委员会进行集中审议,审议通过后报请党委会前置研究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由经理层进行落实。目前,公司已梳理了2024年拟实施的有关施工项目,待编制完毕《2024年度计划》并对施工项目进行微调完善后,将及时提交各层级会议进行集中审议。

26.未按施工图纸施工,涉嫌偷工减料。2023年,豫鹰实业公司负责施工的“开源路道路景观提升工程、湖岸新城项目工程”等4个项目,均存在不按施工图纸施工,管沟底部未铺中砂垫层就进行管道安装情形。

整改情况

1)开源路道路景观提升工程、湖岸新城项目工程”4个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已由施工企业——豫鹰实业公司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相关问题并整改完毕。

2)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工程施工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精神,修订《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持续加强对子公司在工程施工领域管控力度,明确了“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等内容,并要求各子公司从严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工程施工管理,从严执行各项工程管理制度,坚持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确保施工质量精益求精。

27.工程存在违法发包、分包情形。存在把工程直接发包、分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单位施工,单位借用资质施工情形。

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工程施工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精神,在新修订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中明确“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禁止施工单位将工程进行违法分包”等内容,并要求施工有关部门和各子公司从严贯彻落实。同时,公司要求纪检部门持续强化对施工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定期检查各子公司工程管理情况,对发现违法发包、分包要进行严肃问责,坚决杜绝违法发包、分包情形。

28.未按要求剥离对职工家属区的公共服务职能。根据《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规定,2019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但2020年以来,平水司仍对已房改的4个小区942户职工家属院支付物业维修费共22.50万元。三年来家属院住户未交过物业费。

整改情况:

2022年以来,公司家属区被所在社区列入了改造范围,目前均正在进行改造。公司严格执行《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不再承担职工家属区物业维修费用,对职工家属区物业服务开展市场化管理,待上述小区改造完毕后,公司将积极与社区对接,引入第三方物业公司进行统一管理。

29.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长期借用下属子公司豫鹰实业公司公务车2,保险和审车费用由豫鹰实业公司负担,存在公车私用情形。

整改情况

1)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修订完善并从严执行《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规范车辆租用及使用流程,从严规范公车管理,强化对公务出行和公车使用的监督,明确要求高层管理人员日常出行均需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公务车仅承担临时任务出行,彻底杜绝公车私用。

2)针对公司使用下属子公司车辆一事,202311月,经公司党委会审议研究后,公司已与子公司——豫鹰实业公司签订车辆租用协议,按照专业评估公司的评估结果支付车辆租赁费用5900/月,并明确该车辆仅用于公务出行。

(四)组织建设不扎实,内部管理不规范

30.推动党建工作进章程不到位。20195月,平水司落实党建工作总体要求进母公司章程,但督促指导下属子公司“党建工作进章程”不到位。

整改情况:

按照省委《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督促各子公司加快完成党建专章入《公司章程》工作。截止目前,各子公司已全部将“党建工作”专章列入了《公司章程》,下步各子公司将严格按照程序提交股东审议并向注册地工商局备案。

31.支部班子不健全。2020年以来,内部机构改革导致基层党支部撤并频繁,支部书记空缺较多。截至20238月,平水司18个党支部(含党总支)12名支部书记空缺,其中供水稽查队支部、湛河营业所支部书记空缺时间均达2年之久。

整改情况:

1)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规定,严格落实组织程序,91日召开党委会集中审议,对白龟山水厂支部等7个党支部已配备了党支部书记。

2)下步工作中,公司将以党支部换届选举为重要契机,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及时选优配强、全部配齐所有缺职的党支部书记,切实把政治素质高、职工威望好、工作能力强的优秀党员干部放在党支部书记岗位,保证各党支部以新的精神状态、新的奋斗姿态、新的作风面貌在公司改革发展进程中发挥堡垒作用。

32.党员发展程序不合规。2020年以来,平水司共发展党员12名,其中10名程序不合规。如以举手表决代替票决;预备党员转正时未召开党员大会;入党志愿书上记录的党员大会开会日期、参会人数与党员大会记录不一致等。

整改情况:

公司认真梳理2020年以来党员发展有关资料,严格对照有关要求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下步工作中,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人员培训教育,扎实做好党建党务工作,严格规范“双推双评三全程”各环节工作,确保党员发展全过程严谨规范、记录完备。

33.违规冲减长期股权投资。2022年,豫鹰实业公司违反《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不属于“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情况下,违规冲减设立三级公司平水智能停车场时投资的50万元。

整改情况:

202311月,公司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已在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进行了核算整改。下步工作中,公司将进一步规范子公司财务管理,加强财务业务学习,提升会计核算水平,规范处理各项财务工作。

34.往来账长期挂账未清理。截至20236月底,平水司挂账各项应收款约7545 万元(欠缴水费、应收股利等)

整改情况:

公司已加强应收账款催缴力度,将长期未能收回的应收款项纳入重点催缴范围,每月督促责任单位按时催收。特别是针对市财信公司借款、平煤神马集团“三供一业”移交改造尾款等大额款项,公司积极与市财政局、平煤神马集团等沟通对接,截止目前,市财信公司借款已收回500万元、平煤神马集团“三供一业移交改造尾款已收回700万元、平煤股份供水分公司水费已收回2500万元。下步工作中,公司将继续加强沟通汇报力度,全力催要并力争欠款早日回笼。

35.固定资产应记未记。平水智能停车场公司于20205月运营,前期投入设备等资金共649.36万元,至今仍在豫鹰实业公司合同履约成本科目挂账,没有计入固定资产科目。

整改情况:

202311月,公司完善平水智能停车场公司竣工结算等资料,已将平水智能停车场公司全部建设成本结转为固定资产,完成了整改工作。下步工作中,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子公司财务管理水平,及时掌握工程建设进展,按时办理相关合规手续,确保固定资产应记尽记

36.存在公款私存情形。豫鹰实业公司项目部未设立公户,职工将工程款周转金存入个人账户,2020年至20236月底期间涉及资金共计390.2万元。另供水用水稽查队存在使用个人微信、现金方式收取追缴的水费情形;平水智能停车场也存在使用个人微信收取停车费问题。

整改情况:

1)规范子公司财务管理。截止20238月,豫鹰实业公司工程款周转金所涉资金已全部归还入账,同时,在下步工作中加强资金管理和合同管理,严格以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并持续加强对各项目部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进度、成本控制和资金使用的监管。

2)杜绝公款私存现象。平水智能停车场已设立公户,停车费用统一存入公户;规范违规用水稽查管理,违章用水水费追缴统一使用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公户。

37.人事管理制度不完善。平水司201010月出台《关于建立中层管理人员退出机制的暂行办法》,规定“凡年满男52岁、女50岁的中层管理人员,退居二线”,公司改制后一直没有修订完善。2020年以来,到龄的54名中层管理人员全部一刀切转任非领导职务,不符合干部能上能下有关规定,造成干部队伍不稳定。另人员被协理后不到公司上班却保留薪酬涉嫌“吃空饷”。

整改情况:

1)公司严格落实组织程序,召开党委会集中审议2020年以来转任非领导职务的54名中层管理人员相关事项,在充分征求其个人意见的基础上,对19名非领导职务中层管理人员已于20239月重新安排实职。

2)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统筹谋划管理人员队伍结构,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于1128日印发了《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中层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其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凝聚起干事创业的进取精神,打造有能力、有活力的中层管理人员队伍。

38.存在人才断层现象。受“一刀切”规定的影响,一些中层干部被迫离开领导岗位后,公司中层岗位缺职未能跟进递补。截至巡察进驻,18个中层正职岗位出现空缺,子公司普遍缺职总经理。

整改情况:

自巡察开始至今,经公司党委会研究并充分征求经营层意见,已对邱正强等20名中层管理人员进行了轮岗交流。其中,对19转任非领导职务的中层管理人员已重新安排实职,17名均为中层正职管理人员,空缺党支部负责人、纪检监察审计室主任、安全部部长,以及平水二供、平水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平水水质检测有限公司总经理均已到位,其余中层正职空缺岗位待公司党委研究后进一步解决。同时,下步工作中,严格落实《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履行规定程序,建设素质优良、数量合理、结构科学的后备人才,形成梯次年龄结构合理、专业结构搭配科学的中层管理人员队伍。

39.存在人才流失情形。公司共有13名高级技术人才,其中有8名近年来被一刀切转任非领导职务,有的赴省水投就职,有的赴新城水务公司或尼龙城水务公司就职,造成人才流失,不利于公司业务发展。

整改情况:

修订完善了《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增补中层管理人员转任非领导岗位及避免高级技术人才流失等相关内容,杜绝“一刀切”情况,确保中层管理人员队伍稳定。同时,在充分征求意见后完善并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评聘管理暂行办法》,为高级技术人才搭建施展平台,构建良好的企业人才储备系统,为企业良好可持续发展打造良好的人才基础。

三、下步整改措施

(一)提高思想站位,加强国企党建。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将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融入企业发展。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供水工作实践,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历史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将巡察整改与主题教育有机结合,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在公司落地生根,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树立目标导向,抓好后续整改。尽管目前的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巡察组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我们将本着标本兼治的原则,扭住整改不松懈,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对按照时间节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未到整改时限以及需要持续推进的要加快工作进度,加强日常监督,用好问责利器。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甚至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要严肃追责,倒逼整改责任落实落地,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坚持统筹兼顾,促进企业发展。将抓好巡察整改纳入年度供水工作全局,以巡察整改促进公司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锐意进取、接续奋斗,持续做好“安全供水、优质服务”,冲刺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为我市“壮大新动能、奋进百强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鹰城作出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职工群众对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75-2830010;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矿工西路(南)270号;电子邮箱:zlsgsjc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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